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7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管理层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管理层及核心管理人员:吴越先生、章建强先生、钱小鸿先生、柳展先生、樊锦祥先生、陈利中先生、花少富先生、陈才君先生、温晓岳女士、孔桦桦女士、蒋立靓先生、张文广先生、秦浪先生(以下合称“增持人”)的通知,上述增持人的股份增持计划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以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共计20,615,249.5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增持人拟在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吴越先生、章建强先生、钱小鸿先生均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柳展先生、樊锦祥先生、陈利中先生、花少富先生、陈才君先生、温晓岳女士、蒋立靓先生、张文广先生、秦浪先生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孔桦桦女士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管理层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二、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人的股份增持计划已全部增持完成。
具体增持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序 增持前持股 增持后持股 占总股 增持
号 姓名 职务 数 数 本比例 均价 占总股
增持金额(元)(元/ 增持股数 本比例
股)
1 吴越 董事长 1,241,700 1,769,800 0.2699% 3,502,093.5 6.631 528,100 0.0805%
2 章建强 总经理、 1,074,085 1,598,085 0.2437% 3,500,405 6.680 524,000 0.0799%
董事
副总经
3 钱小鸿 理、财务 3,507,460 4,049,360 0.6175% 3,595,241 6.635 541,900 0.0826%
总监、董
事
4 柳展 董事 1,533,338 1,683,938 0.2568% 1,004,731 6.672 150,600 0.0230%
5 樊锦祥 副总经 3,265,660 3,416,360 0.5210% 1,001,483 6.646 150,700 0.0230%
理、董事
6 陈利中 董事 0 151,800 0.0231% 1,003,226 6.609 151,800 0.0231%
董事会
7 花少富 秘书、副 0 150,700 0.0230% 1,001,118 6.643 150,700 0.0230%
总经理
8 陈才君 副总经 314,708 465,208 0.0709% 1,000,877 6.650 150,500 0.0229%
理
9 温晓岳 副总经 257,220 407,420 0.0621% 1,000,332 6.660 150,200 0.0229%
理
10 孔桦桦 监事会 0 75,400 0.0115% 500,806 6.642 75,400 0.0115%
主席
11 张文广 核心管 0 225,300 0.0344% 1,501,251 6.663 225,300 0.0344%
理人员
12 秦浪 核心管 38,200 188,400 0.0287% 1,003,067 6.678 150,200 0.0229%
理人员
13 蒋立靓 核心管 26,400 176,300 0.0269% 1,000,619 6.675 149,900 0.0229%
理人员
合计 11,258,77114,358,071 2.1894% 20,615,249.5 6.652 3,099,3000.4726%
三、相关承诺与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
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
行;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份14,358,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94%。本次的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存在短线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