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管理层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董事、管理层及核心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或“前述人员”)的通知,前述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完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序号 增持人姓名 职务
1 吴越 董事长
2 章建强 总经理、董事
3 钱小鸿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4 柳展 董事
5 樊锦祥 董事
6 陈利中 董事
7 花少富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8 陈才君 副总经理
9 温晓岳 副总经理
10 孔桦桦 监事会主席
11 张文广 核心管理人员
12 秦浪 核心管理人员
13 蒋立靓 核心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吴越先生、章建强、钱小鸿先生均不低于人民币350万;柳展先
生、樊锦祥先生、陈利中先生、花少富先生、陈才君先生、蒋立靓先生、张文广先生、秦浪先生、温晓岳女士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孔桦桦女士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资金来源及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存在融资安排。其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四、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1,258,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8%。本次的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短线交易、不会在敏感期买卖股份,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