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2017 年,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114,424,816.5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442,481.65元,加上结存的未分配利润779,488,058.57元,减去年初现金
分红31,527,446.65元后,其他调增1,604,840.69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
的利润为 852,547,787.469元;公司(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1,356,969,934.07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655,789,086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32,789,454.3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另外,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通过回购注销方式要求李欣补偿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股东李欣应向公司补偿公司股份25,240,153股,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自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指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前,承诺人就该等应补偿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其本次分红归上市公司所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