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20 深市 银江技术


首页 公告 银江股份: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公告

银江股份: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7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日: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320天

    3、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本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银江股份”)于2017年8月17日收到招标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中标“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客服系统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项目,中标价为人民币106,301,249.00元。同日,银江股份与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客服系统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书》,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发包人(甲方):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文宁

    注册资本:61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哈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及牡绥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铁路工程研发和技术服务。土地开发服务。

    注册地: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3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哈尔滨铁路局、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

    以上企业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承包人(乙方):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建强

    注册资本:陆亿伍仟伍佰柒拾捌万玖仟零捌拾陆元

    主营业务:交通、医疗、建筑、环境、能源、教育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工业自动化工程及产品、电力、电子工程及产品、机电工程及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智慧城市信息化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杭州市益乐路223号1幢1层

    2、履约能力分析: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黑龙江省承担资本金的10%,并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其余资本金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使用铁路发展基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因此,本项目甲方作为国有企业单位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在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未与发包人发生过购销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发包人(甲方):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客服系统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项目概况: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地处黑龙江省东南部,线路为东西走向。线路起自改建太平桥站外起,并行哈佳铁路上跨阿什河、绕城高速,从天恒山北侧烟窝铺村折向南上跨哈同公路、哈同高速后在哈尔滨新区华南城设站,之后线路向南行进跨越宾西铁路、旅游路后折向东南从玉泉采石场北侧通过,沿高速公路通道经帽儿山西、乌吉密至尚志后折向东南上跨滨绥铁路、蚂蚁河,沿哈牡高速公路南侧经一面坡、苇河、亚布力、横道河子、海林北,并行牡丹江西海林街引入改建牡丹江站。沿线经过哈尔滨、尚志、海林、牡丹江四个县级以上行政区。

    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范围内的新香坊北站、阿城北站、帽儿山西站、尚志南站、一面坡北站、苇河西站、亚布力西站、横道河子东站、海林北站、牡丹江站共10个车站客票系统、旅客服务信息系统、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路局中心系统扩容等。招标内容: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客服系统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甲方):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客服系统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3、合同编号:HMKFSG001

    4、签约合同价:106,301,249.00元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 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杜绝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遏制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减少工程质量问题,实现质量创优规划目标。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320天。

    9、预付款

    包工包料的工程按当年预计完成投资额(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为基数计算预付款,建筑工程预付比例为10%,安装工程预付比例为10%。

    10、工程进度付款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

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

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

    11、质量保证金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预留质量保证金约定为: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在一个月内按照全部工程价款的 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初验)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后,发包人应于三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回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价款为106,301,249.00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42%,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项目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538 号)批准建设,是黑龙江省重点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哈牡客运专线是打通俄滨海边疆区-绥芬河-牡丹江-哈尔滨-满洲里-俄罗斯-欧洲铁路战略通道的重要区段,是构建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撑。公司作为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营服务商,专注于通过智能识别、移动计算、数据融合等信息技术将信息服务广泛应用于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服务、城市管理等大民生领域,本次哈牡铁路客运专线客服系统及相关工程施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轨道交通市场的竞争力,夯实公司大交通业务,是公司综合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处理等技术实现“平台+各子系统应用”的又一产品展示。

    3、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合同签署无需履行相关的审议决策程序。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新建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客服系统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