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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告日期:2016-01-11

银江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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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0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二零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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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数不超过1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
员工实缴款情况确定。筹集资金总额为1,92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
资金。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申万
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申万菱信-银江股份员工持股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资
产管理计划”)中的进取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5,760万份,按照2:1的比例
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银江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银江股份”,股票代码:300020)。资产管理计划设有风控限制,追加增强
信用资金的第一义务人为本计划进取级份额投资者,第二义务人为银江股份的第一大股
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前述义务人未能依约履行追加资金义务的,管理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
4、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内,优先级份额按照7.1%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对于进取
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进取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进取
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市场指数跌幅。
5、资产管理计划所募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投资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020),投资规模占资产净值的0-100%。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应在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
6、以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5,760万份和公司1月8日的收盘价18.71元测算,
本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为30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47%。本员
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
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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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
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计
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锁定期为12个月,自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并
发布完成股票购买信息披露公告之日起算。
9、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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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特别提示.............................................................2
一、释义..................................................................5
二、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6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收益分配................................6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7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8
七、员工持股计划持权益的处置..............................................9
八、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0
九、其他事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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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释义
银江股份、公司、本公司指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指股东大会通过的银江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指参加本计划的公司员工
资产管理计划指申万菱信-银江股份员工持股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人会议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指本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银江股份股票
资产委托人指申万菱信-银江股份员工持股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
具体指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人、申万菱信指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优先级指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份额,优先级根据资产管理合同
获得预期收益。
进取级指
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级份额,资产管理计划在进行收益
支付或清算资产分配时,将优先满足优先级委托财产本
金及其预期收益的分配,剩余部分再对进取级进行分
配。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指《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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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
露。公司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本着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持股
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除特殊条款设置外,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计划的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
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计划的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2人,具体参与
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收益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数不超过1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
实缴款情况确定。筹集资金总额为1,92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
持有人应当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
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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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
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分配
以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5,760万份和公司1月8日的收盘价18.71元测算,本
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为30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47%。本员工
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
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
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的锁定期即为12个月,自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
名下并发布完成股票购买信息披露公告之日起算。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
员会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规定和持有人签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约定统一分批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
的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计划
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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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
本员工持股计划选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并签署《申万菱信
-银江股份员工持股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
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
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二)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申万菱信-银江股份员工持股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分级、股票型
3、目标规模:本资产管理计划上限为5,760万元,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和进
取级
4、存续期限: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可以展期
5、参与和退出: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不开放参与,有条件地开放退出(不开
放违约退出)
6、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委托财产的稳健增值
7、特别风险提示:本资产管理计划之意向进取级委托人为本计划投资标的所涉上
市公司之员工持股计划,故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行为存在关联交易,且因相关监管规定
及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要求存在特殊锁定期、建仓期及特别信息披露义务等限
制,故本资产管理计划因投资标的及交易安排的特殊性存在较特殊的合规风险。同时,
因资产管理人无法通过公开途径获取关于投资标的所涉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敏感
期信息,本资产管理计划因于信息敏感期进行交易引发监管机构或者交易所调查或者其
他处罚措施的,资产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如管理人因执行进取级委托人实际出资人之代
表金振江先生的相关投资建议而遭受相关处罚及/或损失的,进取级资产委托人有义务协
助管理人为消除监管处罚而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负责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同时赔偿管理
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本资产管理计划设有风控限制,追加增强信用资金的第一义务人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进取级份额投资者,第二义务人为银江股份的第一大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前述
义务人未能依约履行追加资金义务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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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与计划人员的表决权:全体资产委托人一致同意委托进取级计划份额委托人
实际出资人代表金振江先生为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提供投资建议(投资建议包括但不
限于指定投资标的的买卖、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等),资产委托人承诺接受因
资产管理人采纳金振江先生进取级委托人的投资建议所带来的任何风险及损失,资产管
理人不承担因执行该等投资建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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