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零一五年十月
特别提示
1、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数不超过1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缴款情况确定。
3、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6,44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员工实际认购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的初始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设立时计划份额上限为6,440.00万份。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6,440.00万元,参与对象认购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如下: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1,920.00万元。
(2)金融机构借款。向金融机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申请融资不超过4,5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持有人具体出资金额和持有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
6、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规模上限6,440.00万元和公司预计股价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48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0.74%。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计划由公司大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当员工收益率小于0时,由大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补足低于原始出资金额部分。
8、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股票购买起算。
9、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特别提示......2
一、释义......5
二、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6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收益分配......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8
六、持有人权利、义务及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8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10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2
九、员工持股计划持权益的处置......13
十、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4
十一、其他事项......14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银江股份、公司、本公司指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股东大会通过的银江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银江股份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公司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本着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除特殊条款设置外,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计划的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全部参加对象均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计划的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2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合计占本计划筹
认购金额合计
持有人 集
(含融资,万元) 资金总额比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440.00 100%
人员
合计 6,440.00 100%
备注:以实际缴款数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及收益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6,4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1,920.00万元。
(2)金融机构借款。向金融机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申请融资不超过4,5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持有人具体出资金额和持有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持有人应当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分配
本计划设立时的资金规模上限6,440.00万元和公司预计股价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48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0.74%。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计划由公司大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当员工收益率小于0时,由大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补足低于原始出资金额部分。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的锁定期即为12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算起。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规定和持有人签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约定统一分批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六、持有人权利、义务及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一)持有人权利、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2)按份额比例享有持股计划的权益。
持有人按照其持有份额享有公司持股计划的所有合法权益。包括依据持股计划的约定由持有人自身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以及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转让其持股计划的份额;
(2)按认购本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
(3)按认购本计划的份额承担本计划的风险。
(二)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决定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3)本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4)本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本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