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提名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提名的
方式和程序为: 方式和程序为:
…… ……
(三) 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按照法律、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按照本章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程一百一十一条执行。
…… ……
第一百〇八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删除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增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一百〇八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了应符合董事任职
新增 的要求外,仍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的特别规
定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
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
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
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下
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
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
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新增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
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
形之一的人员;
(八)本章程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
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新增 规定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修订前 修订后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
换方法: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提
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
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
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
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