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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8 深市 中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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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8

中元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在公司综合
楼二期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
会办公室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人。监事姚弄潮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伟兵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窦宝成先生、独立董事马东方先生、监事会主席陈志兵先生、监事尹力光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健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因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该次股东大会  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后立即就任;但换届选举时,上一届董  结束后立即就任。
 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尚未届满的,新一届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自现任董事会、监事
 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起就任。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第一百三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八名  第一百三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六名
 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  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
 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  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
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尹健先生、卢春明先生、邓志刚先生、陈默先
生 4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请见附件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将作为一个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采用
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杨洁女士、杨德先先生、姜东升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德先先生及姜东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作为一个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但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审议。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依据《公司章程》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中国证
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健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2001 年至 2018 年 1 月任公司区域销售总监,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尹
健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2015 年 4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广州穗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0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6 月起任来凤金源石化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3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
尹健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尹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卢春明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经济师。曾被中共武汉市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授
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08 年 9 月起兼
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起任公
司董事、总裁,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卢春明先生最近五
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武汉
中元惠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安徽大
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2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软件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5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7 月起任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卢春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
卢春明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卢春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邓志刚先生, 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
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 年公司成立起任公司董事,2001 年公司成
立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2001 年公司成立至 2008 年 4 月任
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总裁。邓志刚先生
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2016 年 2 月起任中元汇(武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7 月起任中创前海资本有限公司监事。

    邓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57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邓志刚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邓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陈默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
工程师。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总裁工作部主任,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兼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2020 年 12 月
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 2023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陈默先生最
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2016 年 9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起任安徽大千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董事、 2022 年 7 月起任中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7 月起任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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