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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8

中元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尹健先生、卢春明先生、邓志刚先生、陈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同意提名杨洁女士、杨德先先生、姜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德先先生、姜东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窦宝成先生、独立董事马东方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窦宝成先生、马东方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窦宝成先生、马东方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等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健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2001 年至 2018 年 1 月任公司区域销售总监,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尹
健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2015 年 4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广州穗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0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6 月起任来凤金源石化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3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
尹健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尹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卢春明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经济师。曾被中共武汉市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授
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08 年 9 月起兼
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起任公
司董事、总裁,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卢春明先生最近五
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武汉
中元惠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安徽大
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2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5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7 月起任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卢春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
卢春明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卢春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邓志刚先生, 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
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 年公司成立起任公司董事,2001 年公司成
立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2001 年公司成立至 2008 年 4 月任
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总裁。邓志刚先生
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2016 年 2 月起任中元汇(武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7 月起任中创前海资本有限公司监事。

    邓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57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邓志刚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549,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0%,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邓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陈默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
工程师。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总裁工作部主任,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兼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2020 年 12 月
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 2023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陈默先生最
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 2016 年 9 月起任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起任安徽大千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董事、 2022 年 7 月起任中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7 月起任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附件二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洁女士,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
博士,教授。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信贷
评估部职员,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讲
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财务管理系主任,
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8 年 5 月
至 2018 年 10 月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8 年 11 月至今
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19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2020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科研项目 3 项,出版著作 2 部(独撰 1 部),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多篇。杨洁女士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2020 年 12 月起任武汉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杨德先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级
高工,IEEE 会员。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华中理工大学电力
系统动态模拟实验室主任,2000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华中科技大
学电力系系副主任,2012 年 3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华中科技大学电气
学院院长助理,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教学和动模技术研究,主要参编了 T/CSEE 0027配电网动模试验标准,发表论文 50 余篇,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科学进步二等奖、德国菲尼克斯奖教金。开发的电力系统综合实验教学系统在全国 160 多所高校得到应用,并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自制教学设备最高成果奖。主编了国家
级“十一五”规划教材《电力系统综合实验原理与指导》以及《电力系统动态模拟技术》、《现代电力系统综合实验》、《智能配电网》等书籍。主持完成了三十多个科研项目,获多项动模技术的国家发明专利,主持完成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高新技术基地建设、海军装备试验基地建设、国家能源局的智能电网实验室、国网电科院实验验证中心动模建设等重大项目,并为全国四十多所动模实验室提供了技术支持。
    杨德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姜东升先生,1983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
行,先后任东绒支行副行长、杭锦旗支行行长、鄂尔多斯分行内控合规部经理、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助理。2018 年 8 月至今任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0 年 8 月至今任鄂尔多斯仲裁委仲裁员。

    姜东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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