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6 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永业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5,480,19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4.0168%;
2、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人,委托代为表决的股东 2人,
总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5,465,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1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 2021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15,480,1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4,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监事会 2021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15,480,1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4,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15,480,1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4,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15,480,1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4,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15,480,1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4,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15,480,1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4,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15,480,1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4,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八)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15,480,1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票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4,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