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元股份 股票代码 30001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伟兵(代) 雷子昀
办公地址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
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6 号 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6 号
电话 027-87180718 027-87180718
电子信箱 stock@zyhd.com.cn stock@zyhd.com.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2,112,646.93 127,341,069.26 2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940,898.18 1,290,216.40 4,468.3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2,485.84 -4,136,288.79 96.07%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30,824.18 -4,157,328.34 -391.4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3 0.003 4,468.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3 0.003 4,468.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6% 0.12% 5.1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55,929,911.07 1,322,615,923.51 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49,993,473.08 1,090,478,148.27 5.46%
(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权
股东总数 30,744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股份的股东总数 0
东总数(如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志刚 境内自然人 5.60% 26,950,000 20,212,500
王永业 境内自然人 4.92% 23,677,300 17,757,975
张小波 境内自然人 4.86% 23,350,350 17,512,762
易方达基金
-中央汇金
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其他 3.48% 16,744,800 0
-易方达基
金-汇金资
管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刘屹 境内自然人 3.24% 15,559,300 0 质押 3,335,999
傅多 境内自然人 2.82% 13,565,093 0
卢春明 境内自然人 2.29% 11,015,000 8,261,250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潘小任 境内自然人 2.10% 10,080,000 0
徐福轩 境内自然人 1.98% 9,500,000 0
尹健 境内自然人 1.77% 8,532,900 6,399,67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卢春明、尹健为一致行动人,徐福轩、傅
行动的说明 多为夫妻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将公司 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
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上述议案。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