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0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四)14:00,会期半
天;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9:
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6 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邓志刚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7,765,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8907%;
2、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人,委托代为表决的股东 4人,
总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0,657,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3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10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8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1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4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表决情况
(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464,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205%;反对票 301,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886,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64%;反对票 301,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二)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464,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205%;反对票 301,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79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886,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64%;反对票 301,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464,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205%;反对票 301,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886,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64%;反对票 301,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5%;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4.01、选举邓志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邓志刚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王永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王永业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张小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张小波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卢春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卢春明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尹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尹健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选举陈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696,7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7,119,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50%。
选举结果:陈默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5.01、选举龚庆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龚庆武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马东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696,7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7,119,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50%。
选举结果:马东方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杨洁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杨洁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6.01、选举陈志兵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陈志兵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01、选举尹力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167,502,2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26,92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91%。
选举结果:尹力光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