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在公司综
合楼二期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董
事会办公室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薛峰先生、傅多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兵先生、监事姚弄潮先生、副总裁卢春明先生、副总裁尹健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总工程师张小波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志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邓志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因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章程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长 1 人。 长 1 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邓志刚先生、王永业先生、张小波先生、卢春明先生、尹健先生、陈默先生 6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将作为一个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龚庆武先生、马东方先生、杨洁女士 3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马东方先生、杨洁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龚庆武先生尚未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作为一个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但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审议。
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依据《公司章程》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拟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志刚先生,公司法定代表人,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公司成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1年公司成立至2008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裁。邓志刚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全资子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2月起任全资子公司中元汇(武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7月起任中创前海资本有限公司监事。
邓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0%。
邓志刚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545,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4%,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邓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永业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
博士,高级工程师。1998 年湖北省首批博士生政府津贴获得者,湖北省招标评标专家库成员,国家标准《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要求》的起草人之一。曾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发明专利“一种故障录波数据双通道同步记录和存储的方法及其装置”的主
要发明人之一。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总工程师,2008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总经理,2001 年 11 月起任董事,2011 年 10 月
起任副董事长。王永业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控股子公司成都智达电力自动控制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12 月至 2016年 9 月任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 9 月起任全资子公司江苏世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4月起任控股子公司广州穗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起任重庆市江津区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0 月起任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7 月起任控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子公司武汉中元惠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永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67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2%。
王永业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545,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4%,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永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小波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
博士,高级经济师,主要从事电力故障录波装置及时间同步系统的研究。发明专利“一种故障录波数据双通道同步记录和存储的方法及其装置”的主要发明人之一,2003 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经理兼时间同步事业部
技术总监,2008 年 5 月起任技术中心经理、总工程师,2001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
张小波先生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 年 8 月起任控股子公司广州埃克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起任重庆市江津区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3 月起任中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小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350,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
张小波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545,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4%,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小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尹健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
士,工程师。2001 年至 2018 年 1 月任公司区域销售总监,2001 年
11 月起至 2011 年 9 月任董事,2008 年 5 月起至 2011 年 9 月任副总
经理,2015 年 3 月起至今任副总裁。尹健先生最近五年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司董事、2015 年 4 月起任控股子公司广州穗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0 月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6 月起任来凤金源石化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尹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3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
尹健先生等 8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545,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4%,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尹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卢春明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曾被中共武汉市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