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18 深市 中元股份


首页 公告 中元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元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6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邓志刚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6,936,8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4291%;

     2、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人,委托代为表决的股东4人,

总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6,936,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2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监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市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九)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196,936,8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55,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