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1名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丧失激励资格和4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45,000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1名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丧失激励资格和4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45,000股。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50人调整为245人,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000,000股调整为31,755,000股。
二、本次调整情况
自授予后,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4人离职,另有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45,000股。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议:
同意取消上述5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45,000股。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50人调整为245人,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000,000股调整为
31,755,000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调整后授予限制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蒋薇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00 1.5746% 0.0205%
黄莎琳 副总经理 50.00 1.5746% 0.0205%
周丽萍 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50.00 1.5746% 0.0205%
李东 副总经理 50.00 1.5746% 0.0205%
李伯洋 副总经理 50.00 1.5746% 0.0205%
小计 250.00 7.8728% 0.102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240 人) 2,925.50 92.1272% 1.1986%
合计 3,175.50 100.0000% 1.3010%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40,774,490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并对相应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45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系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进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