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号)核准,非公开发行81,218,421股新股,发行价格为43.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69,549,602.95元,扣除发行费用22,420,820.5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47,128,78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1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26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及前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000万元投资建设新募投项目-“云安全平台升级项目”。同时,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授权管理层为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及前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增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网宿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121907978210878 21,000
有限公司 行天钥桥支行
该专户仅用于云安全平台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用途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秦磊、刘启群、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或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向乙方提供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记载更换后的保荐代
表人/主办人身份信息,经丙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丙方公章),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