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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网宿科技: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回购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26.00万份,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2.90万股,回购价格为5.2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24.3670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本次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剩余股票期权,无剩余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7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并办
理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为授予日,
授予 567 名激励对象合计 1,765.25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484 名激励对象合
计 1,688.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为授予日,授予 11 名激励对象合计 161.5 万份股
票期权,授予 15 名激励对象合计 23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8 人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254,50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00 股,另有 13 人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10,500 股。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59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739.8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6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40.30 万股。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59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68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人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6 人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72.90 万份,同意取消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50 万股,回购价格为 5.11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792,050 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人数由 559 人调整为 543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39.80
万份调整为 1,666.9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68 名
调整为 46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40.30 万股调整为 1,624.80
万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宜。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43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62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9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股票 5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43 人调整为 514 人,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666.90 万份调整为 1,573.05 万份,行权价格由 10.22
元调整为 10.19 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62 名调整为 457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24.80 万股调整为 1,594.45 万股,回
购价格由 5.11 元调整为 5.08 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35 万
股,回购总金额为 154.18 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64 元调整为 10.61 元;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32 元调整为 5.29 元。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 15.50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 5.11 元调整为
5.08 元,回购总金额由 792,050 元调整为 787,400 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宜。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514 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57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8、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会第
划剩余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
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6 月 11 日
为授予日,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合计 42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合计 32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剩余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进展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与拟授予股票期权的 16 名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的64 名激励对象沟通,因资金筹措等原因,激励对象决定放弃该次授予,因此公司将不再办理该次授予涉及的相关授予手续。

    9、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43人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9 人离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取消上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43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99.2 万份;同意取消上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6 万股,回购价格为 5.0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70.688 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同意取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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