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以公
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上海市徐汇
区斜土路 2899 号光启文化广场 A 幢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成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周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2,425,893,275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2,434,015,604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8,122,329 股)。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 名,代表
655,746,35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31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名,代表27,215,39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9%。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名,代表股份 631,192,65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1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 名,代表股份 24,553,703 股,占公司股权登
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4,652,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1%;反对 1,067,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9%;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121,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89%;反对 1,067,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40%;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
2、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4,652,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1%;反对 1,067,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9%;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121,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89%;反对 1,067,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40%;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
3、审议并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4,615,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6%;反对 1,104,0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084,9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463%;反对 1,104,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67%;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
4、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4,637,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9%;反对 1,082,7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1%;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106,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46%;反对 1,082,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84%;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
5、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4,609,5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6%;反对 1,110,4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078,5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228%;反对 1,110,4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02%;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
6、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 655,098,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3%;反对 647,4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67,9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210%;反对 647,4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蒋薇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4,894,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0%;反对 642,1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73,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05%;反对 642,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回购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未达行权/解锁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萍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7,212,7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8%;反对 642,4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72,9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94%;反对 642,4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回购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进行调整并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401.5604 万元。 242,869.1204 万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书以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3,401.5604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2,869.1204 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 655,154,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8%;反对 565,2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2%;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623,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61%;反对 565,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69%;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4,524,6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