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5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11月1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除息前)。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8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19)。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19年1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根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22,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8.04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7.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005,110.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预案拟回购金额的下限,主要是受定期报告披露及筹划重大事项敏感期的限制以及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等因素综合影响,致使公司未能全额完成此次回购计划。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实施与股份回购方案之间没有其他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敏感期为:2019年1月17日-2019年1月30日)、2018年度业绩快报(敏感期为:2019年2月13日-2019年2月26日)、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敏感期为: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19日)、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敏感期为: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26日)、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敏感期为: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11日)、2019年半年报(敏感期为: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16日)、2019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敏感期为:2019年9月24日-2019年10月28日)的敏感期内未进行回购操作。另外,回购期间内,公司筹划并公告了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重大事项。基于上述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以及重大事项的影响,公司可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窗口减少,回购实施机会受到了一定限制。
2、在公司回购实施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公司股价一直高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1、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2月14日期间,刘成彦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530,000股,合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371%。
2、2019年1月9日,肖蒨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27,4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381%。本次股份减持后,肖蒨女士于2018年10月12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2019年1月10日,陈宝珍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87,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680%。
4、2019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根据本计划,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21日,黄莎琳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43,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264%,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2019年3月26日,储敏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734,40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768%。本次股份减持后,上述减持计划剩余的193,598股不再减持,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2019年4月29日及2019年4月30日,周丽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38,727股,合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044%。本次股份减持后,上述减持计划剩余的68,273股不再减持,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4)2019年4月29日,陈宝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604%。2019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陈宝珍女士提前终止其减持计划。
5、2019年9月25日及2019年9月27日,陈宝珍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4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218%。
6、2019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刘成彦先生拟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0股参与富国中证科技50策略ETF的份额认购,截至目前,该认购事项尚未实施。
7、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今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8,122,329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8,526.88万股的25%。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122,329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按照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10,521,036 20.98 259,737,558 10.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22,937,081 79.02 2,175,383,946 89.33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0 0 8,122,329 0.33
三、股份总数 2,433,458,117 100.00 2,435,121,504 100.00
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系高管锁定股解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解除限售等原因;总股本变化系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等原因。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的具体列示。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在适宜的时机推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但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份的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合理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回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