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网宿科技”)于2019年3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宝珍女士,副总经理储敏健先生,副总经理黄莎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划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5%以上股东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 无限售条件股 有限条件股份
名称 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直接持股:379,510,724 15.5996% 379,510,724 0
陈宝珍
间接持股:17,039,112 0.7004% 0 17,039,112
合计 396,549,836 16.30% 379,510,724 17,039,112
注:陈宝珍女士通过“九泰基金-泰增战略6号资产管理计划(即:九泰基金-中证金融-陈宝珍)”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7,039,112股。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储敏健 副总经理 27,714,130 1.1392%
黄莎琳 副总经理 2,575,102 0.1058%
周丽萍 董事、副总经理、 10,429,906 0.4287%
董事会秘书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原因、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5%以上股东
股东 拟减持股份数量
名称 减持原因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
个人资金 大宗交易 不超过97,312,000股 4.0000%
陈宝珍 需求
集中竞价交易 不超过48,656,000股 2.0000%
合计 不超过145,968,000股 6.0000%
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陈宝珍女士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②陈宝珍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7,039,112股,系其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将于2019年3月14日上市流通。根据《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其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即不超过8,519,500股。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拟减持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
1 储敏健 个人资金需求 不超过6,928,000股 0.2848%
集中竞价交
2 黄莎琳 个人资金需求 易或大宗交 不超过643,000股 0.0264%
易方式
3 周丽萍 个人资金需求 不超过2,607,000股 0.1072%
2、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股份来源:陈宝珍女士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储敏健先生、周丽萍女士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黄莎琳女士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陈宝珍女士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陈宝珍女士与刘成彦先生于2015年7月17日第二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时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2015年7月17日-2018年7月16日),陈宝珍女士、刘成彦先生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该承诺已于2018年7月16日到期。
2、陈宝珍女士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网宿科技股份且不会制定相关减持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同意由此所得收益归网宿科技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陈宝珍女士在《关于不减持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中承诺:自2016年1月5日起半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宝珍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储敏健先生、周丽萍女士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储敏健先生、周丽萍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储敏健先生、周丽萍女士在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网宿科
技股份且不会制定相关减持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同意由此所得收益归网宿科技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周丽萍女士在2017年3月14日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承诺:在本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4、储敏健先生、周丽萍女士在2017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中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储敏健先生、周丽萍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黄莎琳女士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黄莎琳女士在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网宿科技股份且不会制定相关减持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同意由此所得收益归网宿科技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黄莎琳女士在2017年3月14日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承诺:在本预案披露后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3、黄莎琳女士在2017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中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莎琳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陈宝珍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导致其与第二大股东刘成彦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差额少于5%。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宝珍女士,副总经理储敏健先生、黄莎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丽萍女士将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4、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5、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6、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