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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31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

           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9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股票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授予离职人员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授予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514名,股票期权数量为1,573.05万份,行权价格为10.19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457名,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4.45万股,回购价格为5.08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35万股,回购总金额为154.18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7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17年12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并办理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7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567名激励对象合计1,765.2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484名激励对象合计1,68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7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11名激励对象合计161.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15名激励对象合计2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 权 与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规 定 ,离 职 人 员 不 具 备 激 励 对 象 资 格 ,同意取消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254,50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授予其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另有1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0,500股。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5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39.8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6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0.30万股。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59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6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72.90万份,同意取消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50万股,回购价格为5.1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92,050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59人调整为54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39.80万份调整为1,666.9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8名调整为46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40.30万股调整为1,624.80万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宜。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43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6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9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股票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43 人调整为 514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666.90万份调整为1,573.05万份,行权价格由10.22元调整为10.19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2名调整为4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24.80万股调整为1,594.45万股,回购价格由5.11元调整为5.08元。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35万股,回购总金额为154.18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64元调整为10.61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2元调整为5.29元。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50万股,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5.11元调整为5.08元,回购总金额由792,050元调整为787,400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宜。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14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5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调整情况

    2017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22

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11元。

    经公司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543人,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666.9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

象为46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4.80万股。

    1、截至目前,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9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股票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并注销授予上述29名离职人员的股票期权合计93.85万份,同意取消并回购注销授予上述5名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35万股。本次调整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514名,股票期权数量为1,573.0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457名,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4.45万股。

    2、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

本2,411,424,1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2,342,723.09元(含税)。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截至2018年5月29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增至2,432,967,39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

本计算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2,967,39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9734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