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及其下一步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宝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436,717,0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104%)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宝珍女士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167,2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12,055,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24,111,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一、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陈宝珍女士持有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无限售条件股 有限条件股份
名称 的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陈宝珍 直接持股:419,677,938 17.398% 104,919,485 314,758,453
间接持股:17,039,112 0.706% 0 17,039,112
合计 436,717,050 18.104% 104,919,485 331,797,565
注:陈宝珍女士通过“九泰基金-泰增战略6号资产管理计划(即:九泰基金-中证金融-陈宝珍)”
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间接持有公司17,039,112股股票。
二、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宝珍女士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167,2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12,055,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24,111,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下简称“原减持计划”)。截至2018年2月5日,陈宝珍女士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三、下一步股份减持计划
2018年2月5日,公司收到陈宝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告知函,截至目前,陈宝珍女士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现拟进行下一步股份减持计划。
具体股份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股东名称:陈宝珍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6,167,2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12,055,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24,111,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4、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陈宝珍女士与刘成彦先生于2015年7月17日第二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时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2015年7月17日-2018年7月16日),陈宝珍女士、刘成彦先生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陈宝珍女士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减持所持网宿科技股份且不会制定相关减持计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本人同意由此所得收益归网宿科技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陈宝珍女士在《关于不减持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中承诺:自2016年1月5日起半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陈宝珍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说明
1、陈宝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宝珍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陈宝珍女士、刘成彦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低于3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6、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