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7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17年12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并办理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7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567名激励对象合计1,765.2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484名激励对象合计1,68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7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11名激励对象合计161.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15名激励对象合计2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
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254,50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另有1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0,500股。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5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39.8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68人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0.3万股。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同意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59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6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经公司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6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65.2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8.35万股。本次调整情况为:
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254,50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另有1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0,500股。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5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39.8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68人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0.3万股。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目前总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739.8 100% 0.72%
人员(559人)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公司目前总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640.3 100% 0.68%
人员(468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所涉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59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6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所涉相关事项调整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