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6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2017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567名激励对象合计1,765.25万份股票期权,授予484名激励对象合计1,688.3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317.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131.6393万股的1.79%。其中首次授予
3,453.6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131.6393万股的1.43%;预留863.4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131.6393万股的0.36%。其中:
(1)股票期权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66.95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131.6393万股的0.86%;其中首次授予
1,765.25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85.4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131.6393万股的0.73%;预留301.7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4.6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1,131.6393万股的0.13%。
(2)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250.0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131.6393万股的0.93%;其中首次授予1,688.3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5.04%,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131.6393万股的0.70%;预留561.7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4.9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1,131.6393万股的0.23%。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44人,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0.22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11元。
6、股票期权等待期、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锁定期、解锁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股份上市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行权/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
30%
第一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
30%
第二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
40%
第三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
30%
第一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
30%
第二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48
40%
第三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股份上市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预留授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预留授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预留授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在行权期/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2)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相比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7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7年,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相比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