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0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网宿JLC1 期权代码:03601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89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451,437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25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4,451,437份股票期权,可行权期自2015年9月8日起至2016年8月2日。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具体为: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行权数量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份) 的比例
刘洪涛 副总裁 219,825 0.0314%
肖蒨 副总裁、财务总监 76,939 0.0110%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87 4,154,673 0.5941%
人
合计 4,451,437 0.6365%
2、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3、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