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陆药业”)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 八届董事 会第 九次会议 及第 八届监事 会第 八次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862.52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2810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面值 50,000 万
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扣除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775,471.7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224,528.3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后人民币 493,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6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募集资金 9,597.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 2023 年 12 月前。
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3.00 3.00
2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19,244.14 9,597.00
3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17,535.05 12,100.0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30.50 8,700.00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805.49 4,6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922.45
合计 65,418.18 48,922.45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00036 号),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 21,041,031.3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4 月 7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
已经完成,共使用募集资金 1,177.05 万元。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7,862.52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16.07%。
2、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截至 2023 年 4 月 7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7, 862. 52 万
元(包括利息收入),主要系公司于 2022 年 8 月成立全资研发子公司北京北陆益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了研发设备,承担了一部分研发项目,同时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注重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产生了募集资金结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7,862.5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鉴
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862.52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7,862.52 万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7,862.5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 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 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 公司 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 体股 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 益的 情形 。综 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