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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爱尔眼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4-037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14:00 在长
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 B1 层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0 人,代表股份 5,621,446,05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552%。(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328,411,41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9,874,898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298,536,515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4,998,363,51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5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623,082,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70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7 人,代表股份 652,315,58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29,233,04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623,082,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700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提案 10 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321,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802,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弃权 1,322,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190,8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43%;反对
802,6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0%;弃权 1,322,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27%。提案 2.00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321,3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802,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弃权 1,322,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190,8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43%;反对
802,6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0%;弃权 1,322,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27%。提案 3.00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320,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2%;反对
803,9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弃权 1,322,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189,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41%;反对
803,9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2%;弃权 1,322,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27%。提案 4.00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302,5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9%;反对
802,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弃权 1,340,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172,0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14%;反对
802,6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0%;弃权 1,340,94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6%。提案 5.00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934,1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61,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1,250,7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803,6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2%;反对
261,1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0%;弃权 1,250,7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提案 6.00 《关于聘请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2,384,1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09%;反对
17,733,2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5%;弃权 1,32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253,6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778%;反对
17,733,2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185%;弃权 1,32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7%。
提案 7.00 《2023 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860,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8%;反对
261,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 1,323,48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730,1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0%;反对
26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2%;弃权 1,323,4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29%。提案 8.00 《关于 2024 年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358,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反对
865,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弃权 1,222,5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227,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9%;反对
865,1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6%;弃权 1,222,5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2,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74%。提案 9.00 《关于 2024 年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358,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反对
826,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弃权 1,261,5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227,8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9%;反对
826,1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7%;弃权 1,261,5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4%。
提案 10.00 《关于 2024 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19,893,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4%;反对
273,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1,279,3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762,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20%;反对
273,3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9%;弃权 1,279,3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1%。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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