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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1

爱尔眼科: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1-077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等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与董事会分
 别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2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除李爱明先生、刘多元先生、
杨智宽先生外的 4,90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754.6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69,064,1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82893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65786 股。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27.00 元/股-0.1482893 元/股)/(1+0.2965786)=20.71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授予数量的调整

  Q=Q0×(1+n)=45.39 万股×(1+0.2965786)=58.8516 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上述调整,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7 元/股调整为 20.71 元/
股,授予数量由 45.39 万股调整为 58.8516 万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调整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是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调整及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暂缓授予的授予日确定、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爱尔眼科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调整及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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