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证券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1-043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 日
2、授予数量:4,754.61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5%。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90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爱明先生、刘多元先生、杨
智宽先生在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6 月 2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李爱明先生、刘多元先生、杨智宽先生限制性股票共计 45.39 万股,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李爱明先生、刘多元先生、杨智宽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4、授予价格:2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第四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第五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额外限售期
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禁售期届满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禁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禁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5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S/A/B/C/D 五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A/B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 本次授予情况
(万股)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李力 董事、总经理 17.67 0.29% 0.0043% 全部授予
2 韩忠 董事、副总经理 15.13 0.25% 0.0037% 全部授予
3 吴士君 董事、副总经理、 15.13 0.25% 0.0037% 全部授予
董事会秘书
4 刘多元 副总经理、财务总 15.13 0.25% 0.0037% 暂缓授予
监
5 李爱明 副总经理 15.13 0.25% 0.0037% 暂缓授予
6 唐仕波 副总经理 15.13 0.25% 0.0037% 全部授予
7 王丽华 副总经理 15.13 0.25% 0.0037% 全部授予
8 杨智宽 副总经理 15.13 0.25% 0.0037% 暂缓授予
9 冯珺 副总经理 15.13 0.25% 0.0037% 全部授予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4,661.29 77.69% 1.13% 全部授予
(4900 人)
预留部分 1,200.00 20% 0.29% -
合计(4909 人) 6,000.00 100% 1.46%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力先
生。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
010003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
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4906 名激励对象缴纳
的 4,754.61 万股的行权股款合计人民币 1,283,744,7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7,546,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236,198,60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止,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4,169,064,135 元,股本为人民币 4,169,064,135 元。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687,055,717 16.67% 47,546,100 734,601,817 17.62%
非流通股
1、高管锁定 609,273,129 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