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0-11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汉中阳光和汉中奥斯美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湖南亮视长银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亮视长银”)所持有的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阳光”)51%的股权和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奥斯美”)51%的股权。本次收购的两家标的医院均已形成良好的发展基础,根据汉中阳光和汉中奥斯美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现有的业务、人才和技术的基本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汉中阳光 51%股
权交易价格为 831.81 万元,汉中奥斯美 51%股权交易价格为 3251.25 万元。收
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汉中阳光 51%的股权,持有汉中奥斯美 51%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议事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亮视长银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 692 号 1302
设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4 日
经营范围: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0.1%股权;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 75.0%股权;拉萨亮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9.0%;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铭鸿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9%股权。
亮视长银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 6 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路广厦明珠馨居 B 座
设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眼科,医学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亮视长银持有 51%股权;宋永红持有 35%股权;西安力合梁州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4%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已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440.1 1326.9
净利润 452.4 506.9
(二)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兴汉小区一号楼
设立日期:2012 年 8 月 22 日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仅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亮视长银持有 51%股权;宋永红持有 35%股权;西安力合梁州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4%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已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 2020年1-9月
营业收入 1383.8 1258.3
净利润 -205.2 -230.5
四、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为抓住医疗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在未来竞争中占得先机,同时,基于两家标的医院的基础条件和发展趋势,公司本次收购汉中阳光和汉中奥斯美,有利于尽快完善区域市场布局,形成规模效应,进一步深化在全国各地的“分级连锁”体系,巩固和提升公司的领先地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