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0-060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经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予以了披露。
本次分红派息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97,811,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097,811,22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027,154,595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
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 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8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9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1*****145 陈邦
3 01*****353 李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28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红股(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545,749,66 17.62 163,724,899 17.62
份 4 % 709,474,563 %
无限售条件股 2,552,061,56 82.38 765,618,469 3,317,680,03 82.38
份 3 % 2 %
股份总数 3,097,811,22 100% 929,343,368 4,027,154,59 100%
7 5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027,154,595 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4 元。
八、咨询办法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218室
电话:0731-85136739
传真:0731-85179288-8039
联系人:黄强
九、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