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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19-042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2:00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金源阳光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1,660,468,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66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582,836,0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5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077,632,4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1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
237,001,3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4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91,391,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45,609,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094%。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其中:议案4、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00《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65,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8,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65,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8,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57,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0,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57,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0,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4%;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9,047,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22%;反对7,33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弃权4,083,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580,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809%;反对7,338,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62%;弃权4,083,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29%。
议案6.00《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65,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8,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57,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0,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议案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65,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8,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6,252,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1%;反对1,20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4%;弃权3,014,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85,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12%;反对1,20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70%;弃权3,014,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17%。
议案10.00《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0,024,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43%;反对40,444,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557,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51%;反对40,444,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49%;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65,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8,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457,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90,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