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3,962,219 股归属股份的登记
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4,175.9278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04,572.1497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04,175.9278 万股变更为 204,572.1497 万股。基于前述变动,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说明列示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原第六条
修改前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4,175.9278 万元。
修改后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4,572.1497 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原第十七条
修改前为: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04,175.9278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0 元。
修改后为: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04,572.1497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0 元。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