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1-12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金昆仑设立合资公司建设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1年7月9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金昆仑设立合资公司建设 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收购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昆 仑”,其主营业务是金属锂,规划年产能3,000吨,已有年产能1,000吨)28.125%的股 权,并与金昆仑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拟合作在青海省成立合资公司,分期投资 不超过18亿元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项目,其中第一期建设年产1万吨碳酸 锂和氢氧化锂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人民币14,4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80%股权;金昆仑认缴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持有 合资公司20%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 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MA753LR18K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瀚海路28号
5、法定代表人:赵朋龙
6、注册资本:32,000万
7、经营范围:金属锂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氯化锂、电池级碳酸锂、锂镁合金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氧化硼、氯化钾、硫酸钾、硫酸钾镁肥、湖盐、消毒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锂盐科研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股东
认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大柴旦大华化工有限公司 11,730 36.66% 11,730 36.66%
青海格尔木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9,000 28.13% - -
赵朋龙 6,270 19.59% 6,270 19.59%
王亚茹 5,000 15.63% 5,000 15.6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9,000 28.13%
合计 32,000 100.00% 32,000 100.00%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9、关系说明:公司与金昆仑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金昆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由合资公司董事长担任
3、注册资本:18,000万元
4、经营范围:锂盐产品、氧化硼(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具体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5、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14,400 80% 货币
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 3,600 20% 货币
合计 18,000 100%
6、合资公司的名称、地址,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项目
2、项目内容:分期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项目,其中第一期建设年产1万吨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项目
3、项目选址:青海省
4、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6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各主体股份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4,4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80%股权;金昆仑认缴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20%股权。双方根据合资公司的项目进度出资。
2、合资公司运营管理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公司推荐二名董事,金昆仑推荐一名董事,董事长由公司推荐董事担任,董事长兼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3)合资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公司推荐一名监事,金昆仑推荐一名监事,合资公司选举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副总经理一名,由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
聘任。合资公司设技术副总经理一名,由金昆仑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合资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3、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并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公司完成内部审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金昆仑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专注生产优质的碳酸锂和氢氧化锂,有利于提升公司供应链稳定性,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对公司开拓上游产业链及优化产业布局有着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若本项目顺利建成并实现销售,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合同各方协作办理后续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后续实施进程和完成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