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8-111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9,447,8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89%)的股东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933,7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概述
王雅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00,000股,其又分别持有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84%股权、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认缴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9%出资,间接控制本公司64,504,998股,合计持有本公司65,104,9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86%,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苏州锦
融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合计持有股份 30,905,000 10.38
苏州锦融投资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05,000 10.38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29,447,852 9.89
南通锦融投资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47,852 9.89
心(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4,152,146 1.39
广州程功信息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52,146 1.39
技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600,000 0.20
王雅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 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 0.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名称: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资金周转需要
3、股份来源: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6、数量和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8,93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7、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截至目
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前,承诺
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2009 人信守承
王雅军 和间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年07长期 诺,未发
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月24 现违反上
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 日 述承诺的
接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情况。
50%。
(二)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新宁物流股份自本 承诺已到
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或委托2015 期,承诺
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他人管理,也不由新宁物流回购该部分股 年0912个月人在承诺
份。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月30 期间严格
切法律责任。 日 履行了上
述承诺。
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宁物流股份自股份 承诺已到
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2015 期,承诺
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 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新宁物流股票连 年09 人在承诺
公司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月3036个月期间严格
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日 履行了上
的,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 述承诺。
长6个月。
承诺已到
于新宁物流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认购股份 2015 期,承诺
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年0936个月人在承诺
合伙)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新宁月30 期间严格
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 履行了上
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是公司控股股东,王雅军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