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4-08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联想移动通
信(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移动”或“交易对方”)共同签订了《关于
联想手机平台销售协议》(下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47,824,474元。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签订<手机平台销售协议>的议案》,现将合同主要
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且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合同的签订日期:2014年10月22日。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争议等做出明确的
规定,但仍存在合同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9号
1
法定代表人:杨元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31日
经营范围:销售、研发、生产、维修、测试移动通信产品、电子信息产品、
电子计算机、家用视听设备、家用电器及上述产品零部件、外部设备、软件、信
息系统及网络产品;移动电话机生产;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技术引进、技术合作、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
口的技术和货物;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种广告;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
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现内经营)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
司最近三个年度与交易对方没有发生购销交易;交易对方为国内知名品牌企业,
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联想各型号手机
合同金额:人民币147,824,474元
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签订日期:2014年10月22日
款项结算: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
等方面做明确的规定
四、上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7,824,474元,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的
40.13%,根据合同履行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14年下半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
2
产生积极影响;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有关本合同的履行及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2、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