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3-002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3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 名,分别为:万峰、申屠献忠、钱峰、刘极地、程海晋、曾繁礼、刘志权。会议由万峰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
选举万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公司董事会拟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选举万峰先生、程海晋先生、刘极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委员,万峰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程海晋先生、刘极地女士、刘志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程海晋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曾繁礼先生、万峰先生、程海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曾繁礼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
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万峰先生提名,聘任申屠献忠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钱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行政总裁,聘任徐江先生、周璐先生、李丰勇先生、王皓女士、曾啸虎先生、姜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王皓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姜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欧瑾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
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陈芳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简历:
1、万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资深
管理咨询师,英国IRCA注册主任审核员。2003年参与筹建华测公司,2004年7月起担任副总裁;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10年8月、2013年8月、2016年8月、2019年12月获得连任。
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834,32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万云翔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申屠献忠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职SGS集团全球执行副总裁,负责全球消费品检测服务,SGS中国区总裁、SGS全球消费品检测和工业服务多个副总裁职务。曾任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和瑞士bluesign Technologies ag.董事长等多个董事会职务。2018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申屠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钱峰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海事局,历
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和副处长,2006年加入华测公司,2007年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钱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2,12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徐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2001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01年至2010年,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2010年5月28日加入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
徐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周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挪威船级社,历任大中国区能效产品开发与运营经理、大中国区能效和气候变化服务运营总监、北京公司经理等职务。2010年11月加入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认证发展部总监等职务,2013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周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李丰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滨州市惠民县外贸总公司业务经理,青岛艾诺智能仪器公司市场部经理,2008年加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食品药品事业部总经理,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李丰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3,2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王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研究生学历,美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中国、美国工作经验的财务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到2015年任职于福瑞博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及亚太区财务副总裁。此前曾任职于华润涂料集团和美国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4月加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王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曾啸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SGS中国工业、交通和消防科技事业群总经理兼SGS东北亚区交通服务负责人,SGS中国消费品检测事业群总经理,SGS全球轻工产品业务副总裁等管理职务。2019年1月加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曾啸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姜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深圳报业集团深圳文博会公司副总兼中国文化产业网总监、深圳报业集团经济导报副总经理兼香港商报内管会副主任、深圳碳云智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及公共关系总监、深圳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办主任、董秘办主任;桑达股份政府及公共事业部(深圳)总经理、点维文化高级副总裁。2023年1月加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姜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