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6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 2020 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吕红涛,2017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在 2020 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