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0-02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5 月 1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完成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65 万份股票期权
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测 JLC3,期权代码:03632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13 元/股。
6、2019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评价结果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19 年 5 月 28 日实
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6.13 元/股调整为 6.095 元/股。同时,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19.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6.095 元/股调整为 6.06 元/股。
9、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095 元/股调整为 6.06 元/股。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
4、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 万份期权,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期权
简称:华测 JLC4,期权代码:036358。
6、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19 年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在实施 2018 年度、2019 年度权益分派后将由 9.23 元/股调整为 9.16
元/股。同时,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1 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的情况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事项导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4 日发布了《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663,400,7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币
现金。
因此,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6.095 元/股调
整为 6.06 元/股。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事项导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57,530,7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方案
已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20 年 5 月 14 日发布了《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663,400,7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币
现金。
因此,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第一次派息:P=P0-V=9.23-0.035=9.195元
第二次派息:P=P0-V=9.195-0.035=9.16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19年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行权价格由 6.095 元/股调整为 6.06 元/股,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行权价格由 9.23 元/股调整为 9.16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而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