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关于收购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出资收购浙江方圆部分股权,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虹、张汉斌、刘佳勇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