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8-01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
16日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
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分别为:万峰、万峻、陈砚、邝志刚、张汉斌、程
虹、刘佳勇。会议由董事长万峰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8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在2017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勤勉尽责,严格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与讨论分析”。独立董事程虹先生、刘佳勇先生、张汉斌先生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
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 2017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财务
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288,270,910.96 元,按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8,827,091.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4,538,363.87元,减2016年度内实际派发
的现金股利人民币共计41,864,013.55元(含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2,118,170.18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57,530,714
股为基数,按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0股,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
元(含税),共计 41,438,267.85 元。
注: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等事项使得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对分配的股本基数和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予以相应调整,以届时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数不变。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
鉴于公司基地建设的需要,以及 “华东检测基地(苏州)(二期)”项目的资
金使用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的资金资源,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资金投向。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编号:2017-052),从2016年度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调整35,370.54万元用于投建北方基地、南方基地及华
中基地建设。为更好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使募集项目的核算更清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增设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对“南方检测基地”“北方检测基地”“华中检测基地”这三个项目进行专项管理。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为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长期追收无果、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详见公司于2018年 4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
告》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予以修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
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18-2020年)》
为完善和健全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号)的相关要求和《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经过专项研究论证,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