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6-045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检测”)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675元,期权数量调整为30.4万份。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1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将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201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的议案》,确定2012年1月18日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5、2013年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2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3年1月9日,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50元。
6、2014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50元,数量为26万份;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55元,数量为52万份。
7、2014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梁昊、夏仙因离职失去了行权资格,公司应注销其持有的6万份股票期权。
8、2014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2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即13.8万份股票期权。
9、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2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即13.8万份股票期权。
10、2015年5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从9.55元调整至9.45元。
11、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过期权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预留授予所涉离职员工熊笑军、王鹏辉和陈丽媛持有的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2,000 份期权。12、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根据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熟,公司同意 17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5.2 万份,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13、2016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45元,数量为15.2万份;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675元,数量为30.4万份。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6年5月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383,208,74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分配方案于201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若在行权前华测检测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派息的调整公式分别为P=P0÷(1+n)和P=P0 -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应对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45元,数量为15.2万份;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675元,数量为30.4万份。
三、监事会对本次调整的核查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9.45元调整至4.675元,期权数量由15.2万份调整至30.4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相关调整事项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但公司尚须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