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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09-09-28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70 区留仙三路 6 号鸿威工业园 C 栋厂房 1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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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2,1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68%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09 年 10 月 13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177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09 年 9 月 27 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承诺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里鹏、万峰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郭冰、郭勇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Ⅱ: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万里鹏、万峰、郭冰、
郭勇、何树悠、魏红、钱峰、王在彬、魏屹、陈砚、徐开兵、聂鹏翔分别承诺:
前述承诺Ⅰ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Ⅲ:股东王蓉、王彦涵承诺,除前述承诺Ⅰ外,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其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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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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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里鹏、万峰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郭冰、郭勇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Ⅱ: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万里鹏、万峰、郭冰、
郭勇、何树悠、魏红、钱峰、王在彬、魏屹、陈砚、徐开兵、聂鹏翔分别承诺:
前述承诺Ⅰ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Ⅲ:股东王蓉、王彦涵承诺,除前述承诺Ⅰ外,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其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50%。
二、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
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
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公司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不利事件影响的风险
检测行业的商业模式为以独立于贸易双方的第三方身份进行检测活动,同
时将检测技术、服务和公信力融入品牌,由此获得客户及报告使用方的认可。
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是取得检测订单的重要原因,检测机构一旦出
现公信力和品牌受损的事件,客户的选择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影响检测机
构的业务展开和营业收入的实现。
(二)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不景气引致的检测市场需求减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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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 发行人贸易保障及消费品出口检测业务占公司收入的 75%以上,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不景气将对该类检测服务带来不利影响。欧美等经济发达地
区为我国主要的工业品与消费品出口地,其经济的不景气将导致对我国产品进
口需求和贸易量的减少,从而对该类检测市场需求造成不利影响。国内制造型
企业是发行人的主要服务对象,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宏观经济不景气和出口
贸易增速减缓等因素影响,制造业企业发展面临一定风险,由此将影响到制造
业企业对检测服务的需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建设新的检测基地, 扩大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技
术水平。项目建成后公司检测能力将大幅提高,提升幅度约为一倍。募投项目
能有效缓解目前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丰富检测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但同时对公司的市场拓展
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
分论证和预测分析,但募投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
场拓展发生较大困难,公司将存在因检测能力扩大而导致的市场拓展风险。
为了降低市场风险,公司经营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通过精确
的检测结果和优良的服务质量赢得客户认可。 公司根据中国检测行业特点和市
场需求情况制订长远发展战略,积极挖掘和维护客户资源,不断加强企业营销
网络的建设,直接面向各地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中国沿海地区的各类企业,了
解客户的切实需求,分类管理,更好地为其提供优质服务。
(四)检测及办公场所租赁的风险
由于公司资金实力有限,本公司目前的检测及办公场所均为租赁取得。本
公司目前租赁检测与办公场所共 28 处,总面积为 19,708.01 平方米。其中,用
于实验室场地和主要办公场所的房产 12 处,总面积为 18,076.83 平方米。该 12
处房产中, 除 1 处面积为 950 平方米房产的出租方正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外,
其余 11 处房产的出租方已就出租房屋取得了产权证书, 拥有出租房屋的合法所
有权,或出租方出租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人的授权或同意。但现有房屋租赁合
同大部分租期较短,其中实验室场所租赁协议租期一般不长于 5 年,办事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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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租赁协议租期一般不长于 3 年,若出现租赁到期或出租方中途不能将房产租
赁给本公司,而本公司又未能及时重新选择经营场所的情形,将对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五)报告期内所得税优惠被追缴的风险
根据深府〔 1988〕第 232 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 8 条“对从事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经营
期在 10 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
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批
准公司“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 年至第 2 年的经营所得免征所得税,第 3 年
至第 5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据此,公司 2007 年、 2008 年和 2009 年享受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公司 2007 年、 2008 年和 2009 年 1-6 月因享受上述税
收优惠减半征收的所得税分别为 38.67 万元、 46.53 万元和 64.26 万元。本税收
优惠为深圳市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支持,存在被追缴的
风险,因此,公司将上述税收优惠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 94)财税字 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第(二)款第 3 项“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
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
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及深圳市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
局西乡税务分局批准公司子公司深圳检测“ 2006 年 01 月 0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所得免征所得税”。据此,深圳检测 2006 年度、 2007 年度、 2008
年度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深圳检测 2006 年度和 2007 年度享受税收优惠符合国
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2008 年度享受该税收优惠免征所得税 590.07 万元不符
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将 2008 年度享受的税收优惠计入非经
常性损益。
上述两项优惠合计, 2007 年、 2008 年和 2009 年 1-6 月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的税收优惠分别为 38.67 万元、 636.60 万元和 64.26 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净利
润的 0.97%、 14.35%和 2.40%。
上述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税收优惠存在被追缴风险。为此,公司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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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鹏、万峰、郭冰、郭勇做出承诺:若税务主管部门对公司上市前享受的企
业所得税减免税款进行追缴,则由万里鹏、万峰、郭冰、郭勇四名股东无条件
地全额承担应补交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六)股权相对分散而可能导致的控制权变动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6,077 万元,郭冰持有公司股份
20,473,583 股,持股比例为 33.69%,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万里鹏、万峰父子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5,859,115 股和 11,935,240 股,持股比例
分别为 26.10%和 19.64%,分别为公司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其合计持股比例为
45.74%。郭勇持有公司股份 8,497,000 股,持股比例为 13.98%,为公司第四大
股东。郭冰和郭勇合计持有的股份超过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里鹏、万峰父子。
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里鹏和万峰已出具一致行动的有关声明,郭冰和郭
勇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但公司仍存在股权相对分散而可能导致的
控制权变动风险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股东大会对于重大事项决策效率的风
险。
(七)母公司现金分红依赖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深圳检测净利润为 1,109.92 万元、 3,511.29 万元、
3,278.16 万元和 1,241.82 万元,占合并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63.33%、 88.26%、
73.77%和 46.42%。深圳检测主要从事深圳及广东地区客户的实验室检测业务,
为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之一。因此,若未来该子公司以及其他盈利较大的子公司
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将对发行人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一
定影响。为确保发行人现金分红的能力,发行人各子公司章程中均明确列明如
下条款:“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
股东。在公司盈利年度,公司当年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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