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3
第三节 重要事项......8
第四节 财务报表......1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庆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洪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季报 指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新余鼎汉 指 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广州轨交基金 指 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战略股东
北京中关村银行 指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2.25%的股份
广州鼎汉 指 广州鼎汉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门中车 指 江门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广州鼎汉全资子公司
广鼎装备 指 广州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基石基金 指
其 7.71%的份额
电源输入与输出之间的电气隔离工作频率不使用 1KHz(赫兹)以下的工频,而使用
10KHz(赫兹)以上的更高工作频率并商用在机车车辆车载电源的综合创新技术。该技术使
中频/高频技术 指
电源系统整体重量大幅减轻至 40%以上、体积减小 30%以上,电源效率提高 5%以上,综
合节能效果显著。
报告期、上年同期 指 2020 年 7-9 月、2019 年 7-9 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52,971,585.01 3,627,991,635.15 3.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17,361,186.90 1,957,810,385.48 3.0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7,937,653.46 -9.00% 859,919,020.11 -1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588,300.18 1,398.72% 57,436,026.75 6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510,342.39 703.54% 11,218,346.39 -58.6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550,668.27 -69.54% -23,664,623.57 -128.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3 1,394.87% 0.1028 67.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3 1,394.87% 0.1028 67.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 增长 1.49 个百分点 2.81% 增长 1.02 个百分点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583 0.10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711.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7,477,023.60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54,334,038.72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7,586.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766,617.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467.20
合计 46,217,680.3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193 0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