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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8—52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4日以董事会公告

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30

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号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

董事长黎东荣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公司总股本558,650,387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50,199,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4.78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42,302,08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7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897,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6%。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39,540,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07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31,643,23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897,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6%。(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1.00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8,312,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

反对89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7%;弃权10,994,742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368%;反对 8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69%;弃权

10,994,7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063%。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二)议案2.00《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8,312,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

反对89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7%;弃权10,994,742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368%;反对 8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69%;弃权

10,994,7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063%。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三)议案3.00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38,312,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

反对89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7%;弃权10,994,742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368%;反对 8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69%;弃权

10,994,7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063%。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四)议案4.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8,312,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

反对11,8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51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368%;反对11,887,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3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五)议案5.00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止 2017年 12月 31 日的总股本

558,650,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38,312,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

反对4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5%;弃权11,420,642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368%;反对 46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98%;弃权

11,420,6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8834%。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六)议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738,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192%;

反对4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5%;弃权10,994,742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79,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0139%;反对 46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98%;弃权

10,994,7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063%。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议案 7.00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312,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

反对11,8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51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368%;反对11,887,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3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八)议案8.00 《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312,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

反对11,887,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51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368%;反对11,887,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3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九)议案9.00 《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312,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9%;

反对89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7%;弃权10,994,742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368%;反对 8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69%;弃权

10,994,7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063%。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议案10.00 《关于选举侯文奇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738,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192%;

反对4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5%;弃权10,994,742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9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79,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0139%;反对 46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98%;弃权

10,994,7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