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3—46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汉技术”)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8月30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7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在2013年8月30
日向2名期权激励对象授出,其期权行权价格为11.9元。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认为列入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3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确
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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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反馈意见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
董事对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修订稿)》;
4、201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
稿)》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5、2013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和数量
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等,
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列明的原因和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12.67元调整为每股8.43元,数量由529
万份调整为79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718.5万份,预留75万份),并确定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718.5万份的授予日为2013年3月13日。公
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调整及授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3年4月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所涉首次授予718.5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并
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2)。
二、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均已满足,
确定授予日为2013年8月30日,同意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7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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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1.鼎汉技术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外公司也不存在“最近
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均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均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所有激励对象均为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
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股票来源及调整
1、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系股票期权;
2、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