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4-039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冻及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窦昕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解冻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权人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
40,366,925 10.68% 1.95% 限公司北京中关
村支行
窦昕 是
上海浦东发展银
5,000,000 1.32% 0.24% 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本次解质 本次解质 占其 占公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名 (股) 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占已质押股
称 (股)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比例
记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窦
昕 378,068,362 18.29% 49,866,925 4,500,000 1.19% 0.22% 4,500,000 100% 352,952,852 94.48%
窦昕先生限售股类型为高管锁定股及作为产业投资人承诺,其中4,500,000股
为冻结股。
二、股东股份解冻及冻结情况
(一)股东所持股份解冻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司法冻结/ 占公司 司法冻结/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占其所持
司法标记股份数 总股本 法标记执行 原因 备注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比例
量 比例 人
一致行动人
北京金融法
8,356,103 2.21% 0.40% 司法冻结
院
北京金融法
3,500,000 0.93% 0.17% 司法冻结
院
北京金融法
9,410,234 2.49% 0.46% 司法标记 案件债权额及执
院
窦昕 是 行费用为
北京金融法
5,000,000 1.32% 0.24% 司法标记 768,263,464.12
院 元;执行人实际
北京金融法 需要冻结的本证
4,500,000 1.19% 0.22% 司法标记
院 券的数量为
北京金融法 28,510,822股。
9,600,588 2.54% 0.46% 司法标记
院
合计 40,366,925 10.68% 1.95%
(二)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所持股份冻结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司法冻结
股东 冻结股数 冻结日 解冻日 占其所持
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执行人名
名称 (股) 期 期 股份比例
行动人 称
2024年2 2027年2 靖江市人
窦昕 是 4,500,000 1.19%
月8日 月7日 民法院
(三)其他相关说明
股东窦昕持有的11,856,103股被司法冻结及28,510,822股被司法标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与公司的债务诉讼所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三、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股东窦昕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