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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思辰: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8

立思辰: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20-049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3 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00 -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5 号楼立思辰大厦
113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总经理窦昕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70,444,2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29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
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18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3,086,1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5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47,398,7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75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名,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 23,045,5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54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起草了《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2019 年公司总
体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司业务概要、2019 年经营情况回顾、2020 年经营管理计划等。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

    同意:170,44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086,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19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起草了《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2019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监事会对公司在2019年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170,44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086,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2019 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19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170,44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086,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情况,公司起草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97,933.77 万元,利润总额为 4,121.31 万元,营业利润为 4,204.0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59.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42.77 万元。

    表决结果:

    同意:170,44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086,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170,44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086,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0,44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086,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93,618.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8,924,086.56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8,589,082.08 元,会计政策变动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1,696,476.24 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88,000.00 元,其他变动
55,666,531.54 元,减去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发放现金股利 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572,855,113.34 元。

    自上市以来,公司 2018 年度出现首次亏损,2019 年度税后净利润弥补亏损
后,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572,855,113.34 元,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同意:170,44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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