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的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为 763,745,501.5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6,374,550.16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1,026,260,248.42 元,扣除上年利润分配 417,267,638.00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296,363,561.84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余额为 325,694,852.57 元。
为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统筹了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董事会决议日总股本 1,676,826,758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480,000 股以及回购账户股份 4,187,406 股后的股份数 1,672,159,352 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18,039,838 元。
如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分配预案
由于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导致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自 2009 年上市以来,公司连续 15 年现金分红(含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让投资者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以实际行动落实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