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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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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对调整后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首次授予日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中有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另有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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